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吕金璐 杨奇)“犯罪嫌疑人进入被盗现场及逃跑路线不合常理,两栋楼相隔数十米,不可能从楼顶跳过去……”日前,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根据继续侦查提纲要求,邀请利川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到现场参与勘验。此次勘验为公安机关后续侦查明确了方向,补充证据也更有针对性。
据悉,这是自今年2月利川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启动“两侦双邀”机制以来,办理的第二起“零口供”盗窃案。第一起案件发生于今年2月20日。当时,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称其家中有钱财被盗。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被害人的熟人牟某有重大嫌疑。但面对民警讯问,牟某拒不承认相关犯罪事实。
经查,该案被害人与牟某在案发前就相识,其不知道是牟某作案。案发后,被害人将公安机关的取证过程及勘验情况告知牟某,后又按照牟某指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陈述,二人还将微信聊天记录删除。
“零口供”、熟人入户盗窃、客观证据少,案卷只有十多页,案件如何突破?经公安机关移送线索,面对僵局,利川市检察院决定启动检警“两侦双邀”机制,在决定批准逮捕牟某的同时列出继续侦查提纲,明确要求公安机关现场取证时要邀请检察官参与。最终,在检警通力协作下,DNA检测报告、监控视频、手机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得到固定。在充足证据面前,牟某最终认罪。今年8月,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检警“两侦双邀”机制是利川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为提升地区刑事案件证据质量,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起“大控方”格局的创新举措,也是两单位实质化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细化措施之一。
根据检警“两侦双邀”机制,针对疑难复杂、“零口供”、毒品类、涉众型、部分侵财类及争议大的暴力类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现场引导勘验或旁听讯(询)问相关人员的,可在继续侦查提纲或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中要求公安机关邀请承办检察官一同参与,以确保补充证据的针对性和侦查活动的规范性;同时,检察院在自行补充侦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让公安机关协助及配合的事项,也可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一同参与提供技术支持和操作性帮助,及时高效固定证据。
据了解,自该机制运行以来,检警双方已共同对11件案件进行了证据收集固定,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被法院采纳。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