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近日出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旨在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规定,“三支一扶”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将对在岗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安家费等补助。省财政将按比例配套资金,并负责相关培训费用。市、县财政承担剩余的工作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新办法明确了“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规定按月发放,离职后停发。对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1.2万元予以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年以上一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的40%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
同时,每名服务满6个月的人员将获得中央财政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此外,强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对违规行为将实施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保障资金合理分配及使用。该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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