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阴消保委
【案情简介】
今年10月5日,消费者余先生在某平台上,花70元购买了2张长泾镇某影城的电影票,开映时间为当天19点。后因家人身体不适需陪同治疗,无法准时前往观影,于是在下午16点多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票,客服告知因离放映时间不足3小时,不能退,只能改签,余先生因无法安排时间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遂向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投诉,希望影城退票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长泾分会接到投诉后,联系了余先生了解情况,余先生告知在购票时,没有关注到平台公示的退票条款,且因家人住院需陪同,不是故意无理由退票,平台应考虑顾客实情给予退票。
随后分会工作人员与影城负责人作了沟通,消费者是遇到特殊情况而非故意退票,建议商家考虑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影城负责人表示接受,并主动与购票平台沟通,给投诉人作了退票退款处理,余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本案中,网购平台单方设置不予退票及改签等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非是消费者本人的意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精神,消费者是有退换货权利的。电影票是消费者购买的服务凭证,理应受到消费者权益法的保护。虽然电影票具有时效性,且售票后需要为观众保留座位,这可能会对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能成为电影院拒绝退票的理由。
在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平台购票时,先要看清平台推出的相应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如果遇到电影票不能退的情况,消费者先与售票网站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