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原标题:怀柔首创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在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私设粘网捕鸟的村民李某某,用公益劳动300天的方式偿还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守护者”。记者了解到,通过公益劳动代替金钱赔偿,是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在全市首创的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协作机制,推动了环境破坏者向环境保护者转变,从多角度促进了生态系统修复。
怀柔村民李某某在山里私自架设粘网,在禁猎期、禁猎区内非法捕猎了黄眉、柳莺等野生鸟类20余只。因村民举报,李某某粘鸟的行为被发现。李某某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后因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但因其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还应承担民事责任,需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400元。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发现,李某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差,没有收入来源,民事赔偿存在困难。考虑到李某某认错态度较好,主动表示愿意以公益劳动的方式对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于是怀柔区检察院支持区园林绿化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最终达成了李某某通过日常巡查、环境宣传等环境公益劳动300天的方式,对修复费用进行替代性赔偿。
“在以往的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往往会要求生态环境破坏人对公共利益损失进行赔偿,用于生态修复。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件的被告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赔偿,替代赔偿的模式因此孕育而生。”怀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超介绍,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怀柔区检察院同相关行政机关创新开启了劳务代偿“三联模式”,即联办劳务代偿案件、联创劳务代偿方式、联合开展法治宣传。
“目前,已有4名公益诉讼案件的涉案人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弥补了生态损失,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成为‘守护者’。劳动代偿的方式,可以是植树造林、种草、巡林巡河、法治宣传以及成为生态环境志愿者等。”李国超说。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