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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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36,109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40,000股的比例为0.96%,购买的最高价为8.98元/股,最低价为7.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26,025.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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