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从西安市公路局获悉,日前,该局临潼公路段在一起公益诉讼案中胜诉,两名当事人停止排污污染公路行为,并登报道歉。据了解,此案是该局建立“公路+检察”路产保护机制后提起的公益诉讼第一案,也是陕西省路产保护公益诉讼的首例案件。
据了解,两名当事人在310国道公路沿线长期占用公路用地,将洗车污水排向公路,导致路面湿滑和扬尘污染。路产保护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制止无果,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其查处治理,当事人拒不配合。
6月3日,临潼公路段向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书面提交公益诉讼线索材料。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案前调研,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函,支持临潼公路段提出诉讼,为西安市公路局路产保护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
10月30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对侵害路产路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支持西安市公路局要求被告停止排污侵害路产的诉求。11月13日,两名当事人停止排污污染公路行为,并登报道歉。(罗倩 记者 姬娜)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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