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11月28日至29日,江苏海事局第四届无人机业务技能竞赛在张家港成功举办。
据了解,本次竞赛包含理论知识测试、无人机应用情况评比、目标勘察与精准抛投、应用情景无人机组装、8字飞行、船舶检查等科目,吸引了来自江苏海事局下属10个分支局40名选手组队参赛。
张家港海事局参赛队员李林洁已是拥有4年飞行经验的一线执法人员。他表示,随着无人机的普遍应用,大大提升了海事执法效率。“比如在无人机上挂载尾气检测装置,可以非常方便监测到船舶尾气排放是否达标。”
南京海事局参赛队员闵健豪说,船舶检查科目涵盖了对船名、载重线、旗帜悬挂、尾气排放等显性违章的检查和取证,非常贴近日常执法实际应用。“这项科目除了考察对无人机的操作熟练程度,更考验我们参赛队员的执法能力,真正起到了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的作用。”他说。
近年来,江苏海事局紧抓“低空经济”发展契机,先行先试、敢于突破,无人机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搜救、船舶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该局已配备140余架各类型无人机,约占全国海事系统的30%,培养了100余名持证飞手,无人机的应用发展与能力建设迈上了崭新台阶。
无人机也是江苏海事局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的重要一环。202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许昆林在长江南京段调研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时便肯定了江苏海事智慧化监管成效,并要求江苏海事局要强化无人机应用,争创无人机水上执法样板区、示范区。
江苏海事局二级巡视员郑跃峰出席观摩了竞赛。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无人机在海事执法装备现代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无人机海事应用融合发展,为江苏海事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局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空巡队伍建设,增强飞手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为无人机应用普及筑牢基础。二是要提升业务应用水平。各单位应结合各自现场监管与服务工作需要,积极落实《江苏海事局无人机海事监管应用实施方案》要求,科学配置无人机装备,规范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无人机在通航管理、危防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巡航执法等各类现场业务的作用,形成科学的应用方案和工作程序,不断提升无人机海事业务应用水平。三是要坚持系统发展思维。各单位要以无人机应用为示范,积极探索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电动船、新型搜救装备等各类先进装备的海事应用,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创新解决管理困难。要加强新型装备与海巡艇等传统执法装备联动,形成多元融合、协调互补的立体化装备应用体系,推动现场执法方式革新,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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