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混合用地和设施兼容两种利用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加强混合用地设置。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鼓励居住、商业、商务金融用地混合;城市更新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区域,除基础教育等独立性较强的设施外,鼓励居住、商业等开发用地与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混合布置;轨道交通场站及站点周边,鼓励场站与商业、办公、居住、公共服务等用地混合,实现TOD一体化开发;工业及物流产业园区,鼓励混合工业生产所需的科研、仓储、租赁住房等用地,促进复合利用、职住平衡。
加强设施兼容使用。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商业、科研、教育、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等单一性质用地,在未取得工程许可、用地性质不变、确保主导用途使用需求前提下,可根据需要兼容建设其他设施。
加强复合利用管理。针对混合用地,在规划编制阶段参照有关指引确定各类用地的类型、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比例;针对设施兼容,市场主体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可申请兼容一定比例的其他设施,无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增加用地弹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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