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冀金复〔2024〕315号
鹿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鹿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的请示》(鹿恒村银〔2024〕2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吸收合并你行,同意你行因被合并而解散,你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承继。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11月22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