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6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26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司机彭某兴、刘某强因从广东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分别依法予以处罚款1.2万元。
据介绍,8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南港开展禁塑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查获一辆的江西籍货车运载大量一次性塑料餐具。经核实,涉案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共834箱,货值合计14252.5元,材质均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执法人员调查,司机彭某兴通过朋友找到运输任务。涉案产品计划从广东省高州市运输至海口市,但在途经南港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8月26日,执法人员在秀英港货车出口处开展禁塑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查获一辆货车上运载大量一次性塑料餐具。经核实,涉案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共710箱,货值合计12534元,除了90高透平盖的材质为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外,其余的产品材质均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调查,货车司机刘某强在广州物流园接受运输任务,当时其在广州物流园装运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并答应将涉案的产品顺路运往海南。涉案产品计划从广州市运输至万宁市高速路口等待接货,但在途经秀英港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司机彭某兴、刘某强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此对上述两司机分别依法予以处罚款1.2万元,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54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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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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