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10月、11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餐饮食品不合格原因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本报记者 张文礼
实习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餐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餐饮食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开展4期对该类产品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
在历次抽检中,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属于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来看,在10月和11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餐饮食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佳木斯、鹤岗、大庆、哈尔滨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具体抽检情况来看,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10月14日发布的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名都晓荷塘主题火锅店售卖的自制肥羊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售卖的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月22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肇源县麦鲜客早餐店售卖的猪肉包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6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鹤岗市南山区美佳客面食坊售卖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松北区孙胖子面食店售卖的大枣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19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志勇烧饼呼兰店售卖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香坊区大香圆主食店售卖的玉米面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 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200 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膨松的状态和酥脆的口感而过量使用明矾或未准确计量;造成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粉丝粉条的弹韧性而过量使用明矾。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1.6 g/kg(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使用范围不包括餐饮食品。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掩盖产品的不良口感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了甜蜜素,也有可能是原辅料验收或生产环节把关不严导致。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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