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县级层面是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的重要阵地,一头深植于民心沃土,另一头紧密对接党和政府的施政导向。切实做好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关键环节,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大局。
当前,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面临不少挑战。比如大气污染问题、畜禽养殖异味与污水直排问题、建筑施工的噪声与扬尘污染问题等,都是人民群众特别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与此同时,环境信访工作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公众诉求不再局限于单一问题,而是朝着生态修复、环境美化等多元方向拓展,对优质生态环境的渴望日益强烈;反映渠道也日益多元,线上平台成为主流,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舆论影响力不断扩大;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诉求各异,处理难度急剧上升。
为有效攻克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难题,就要充分借鉴、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法治化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枫桥经验”的启示之一,就是强化基层治理的基础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源头,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和谐格局。笔者认为,在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突出一个“宣”字,在普法路径上创新。“枫桥经验”告诉我们,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角,而法治素养的培养,是人民群众更好参与社会治理的必要举措。通过社区公告栏、乡村大喇叭、学校公开课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提升公众法律认知。例如,某县开展“环保法规下乡”活动,工作团队走村串户,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邀请法学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为村民答疑解惑。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律意识,信访行为更加理性有序,为信访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一个“精”字,在机制架构上革新。借鉴“枫桥经验”的精细化治理思路,构建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限时反馈的高效机制。以某县为例,其设立的生态环境信访联合服务中心,整合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资源,实现一站式办公。工作人员依据信访问题属性,迅速甄别归类,明确责任归属,设定办理期限。这一举措有效规避了部门推诿的沉疴,大幅压缩处理周期,使民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突出一个“和”字,在化解模式上创优。“枫桥经验”倡导多元协同化解矛盾,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亦应秉持这种理念。充分调动基层调解组织、志愿者团队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如某县组建的“生态环境和谐使者团”,成员涵盖退休老干部、法律精英、热心群众。他们凭借丰富阅历、专业知识与本土情怀,成功调解多起复杂信访纠纷,将矛盾扼杀于萌芽,守护了地方的和谐稳定。
县级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才能在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道路上加速前行,筑牢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之桥,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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