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上,形形色色的探店视频受到很多观众青睐。这些视频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为消费者提供建议,有的还为博主和店家引流,将此做成了生意。
但有不少网友反映,曾遭遇过“别人拍视频,自己‘被出镜’”的经历。探店视频能随意拍路人吗?公共场合的拍摄行为该如何规范?
事件
湖北武汉的小丽(化名)在某餐厅就餐时,看到有人在拍摄探店视频,镜头冲着自己座位的方向。小丽明确表示不要把自己拍进去,后续却在对方发布的探店视频中看到了自己。
持续传播的视频给小丽带来了困扰,她联系了短视频平台,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小丽起诉了短视频平台,要求其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最终,经法院调解,短视频平台向小丽赔偿1万元。
说法
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探店视频公开了原告的肖像,该视频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该视频经过不特定对象的点击、收藏、转发,使原告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王文兵
路人同样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明星和普通人的肖像权是平等保护的。对于已经公开传播的短视频,如果没有征得相关肖像权主体的同意,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 黄尹旭
现状
做得比较正规的探店博主,他们如果拍到路人后会主动征询意见,有保护路人肖像权的意识。“如果被拍到的人不愿意,他们会在视频后期做相关处理,比如打马赛克。但现在好多博主为了方便,不考虑这些,给别人造成了困扰。”
互联网平台本地生活资深服务商刘女士:探店视频一般由商家或代理商发布招募任务,探店达人接单拍摄。但在拍摄层面,商家和代理商都没有对探店达人进行关于肖像权的具体约束。
对策
黄尹旭建议,视频拍摄者应具有自律心和边界感。
“拍摄者可以征求路人的意见。如果没有征得同意,最好采取一些技术措施,比如用马赛克遮挡或是对面部、声音特征进行处理。”
监管部门可以增加普法宣传,并颁布肖像权保护的倡议,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拍摄行为。
“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增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颁布一些肖像权保护的倡议,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肖像权益等。”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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