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记者 | 安宁
近日,司法部发布8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公开信息,检查频次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关键词,反映出涉企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乱象,正影响着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行政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这批案例从不同方面反映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方式和具体做法,对指导地方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近期,多场高规格会议就规范涉企执法提出要求,释放出纾困民营经济、力挺民企发展的坚定信号。
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时提出,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同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也在发布会上说,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
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宁夏等多地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以山东省为例,截至目前,该省7000余个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共查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708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440个。
无论是密集发声,还是相关政策措施出台,都为解决逐利执法、选择执法、过度执法等提供了重要支撑,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府悉心呵护培育壮大企业,企业拥有更大空间茁壮成长,市场就不会缺少发展的活力。当然,要把这样的土壤固化下来,离不开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强化了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为涉企执法、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治原则和法律遵循。
可以预见,随着涉企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化,我国将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进而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激发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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