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墙砖脱落砸坏车辆,修车费用谁来买单?

外墙墙砖脱落砸坏车辆,修车费用谁来买单?
2024年11月13日 23:41 扬眼

转自:扬子晚报

高空坠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小区高层建筑外墙墙体脱落问题涉及到每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在连云港市某小区,一片片外墙墙砖从天而降,让一名业主的小轿车“受伤”不轻,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从天而降的灾祸 修车费用惹争议

2024年2月,天空中飘着雪花,孙女士带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回家,因天气寒冷,便将车停放在自家单元楼梯口一侧的邻居家车位上,不曾想,这一停却成了孙女士烦恼的开始。

“喂,物业公司吗?你们快来6号楼这边看看,楼上的外墙砖掉下来把我的车砸坏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转了一圈,过了一会工作人员说道:“我打电话问过公司领导了,领导说要走法律程序,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你车能开的话就先去修。”

被砸坏的轿车

孙女士激动地说:“你们意思是让我直接走法律程序?”

“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道。

孙女士无奈地说:“我车可以先修,到时候就以我这些照片、视频为证据呗?”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我们只是帮你,我们也没钱赔,得公司赔!”

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好自行将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维修后,孙女士又来到物业公司,“车子修好了,这是发票,一共是22488元,你们看看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吧?”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道:“当天天气恶劣,之前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我们也贴过警示标语,你自己车位不是在地下嘛,为啥停在别人家的地上车位,修车费用应该由你自己承担!”

“你们怎么能这样,修车之前你们不是答应赔的吗?”“我们可没答应,我们也没有过错,我们肯定不赔!”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道。

释法析理不听劝 法院依法作判决

因双方就车辆维修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孙女士便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起诉到一审法院,一审法官倾听双方意见后,迅速抓住案件争议焦点,“你们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对外墙墙砖掉落造成的车辆损失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比例,是不是?”

小区楼房外墙脱落

“物业公司肯定要负责赔偿,我家的物业费可一分钱也没少交!”“你把车停在别人家车位上,再说了,我们之前已经在墙上张贴了警示标语,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调解。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对小区内建筑设施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因其未能有效确保建筑设施的安全,导致孙女士车辆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孙女士作为小区业主,未将车辆停放在其合法占有使用停车位,而停放在他人停车位,违反物业管理秩序,故对车辆受损亦应承担部分责任。一审法院酌定物业公司承担90%责任,孙女士承担10%责任。

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已在事发地张贴过警示标语,尽到了管理责任,不应承担责任。

二审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再次向物业公司释法析理:“小区楼房是2010年交付的,现在早已经过了保修期,你们公司对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同时也负有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的义务。”听到法官这样说,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说:“法官,我们也想调解,但公司的意思是最多赔2000元!”

孙女士一听,气愤地说:“我新买的车,刚开没多久,就摊上这事,整个车前挡玻璃、雨刮器、前盖板等等都换了,你们是一点诚意都没有,现在你们还不让我的车开进小区。”

二审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物业公司坚持只同意赔偿2000元。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防微杜渐护民生 慎终如始则无危

小物业关系着大民生。随着小区住宅楼的老化,外墙墙体脱落已成为一个常见问题,尤其是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里,外墙脱落事件频发,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二审判决书虽然已经发出,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更好地守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二审法官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物业公司是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物业公司应当有计划地对公共区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应及时通知小区全体业主,并在相关区域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拉设警戒线、及时维修加固等措施,同时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所属社区等进行报告,并申请启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以防高层建筑外墙墙体脱落等事件的发生。

法官说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老旧小区的外墙墙砖或涂料层的脱落,不仅影响小区美观,更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那么建筑物外墙脱落问题,到底应该由谁来维修、由谁担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负有日常检查维修的义务。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了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依法应当对外墙脱落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讯员 陈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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