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驾驶电动车接送孩子 孩子不戴头盔存安全隐患

家长驾驶电动车接送孩子 孩子不戴头盔存安全隐患
2024年11月11日 09:19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生活中使用便利,逐渐成为很多人下班及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但大多数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却并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未满12周岁孩子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几日里,记者通过蹲守多所小学校园附近观察发现,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大都未佩戴头盔,车后座上的孩子则都未佩戴头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现象:孩子都未佩戴头盔

   11月7日早上8:50至9:40,记者站在市第13小学(星光校区)小学门前碱泉三街南三巷路段进行观察。该时间段里,送孩子的私家车比较集中,虽然车辆都是即停即走,但仍让学校门口道路显得有些拥挤,期间,共发现4名家长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有2名家长戴了头盔,4名孩子均未戴头盔。

  11月7日早上,在市第13小学(星光校区)小学门前碱泉三街南三巷路段,一名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家长和孩子均未戴安全头盔,天山区交警大队东环路中队民警马旭正在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记者饶俊华摄影

   一位妈妈在校园门前路边把电动车停下,车座后跳下一个7、8岁模样的小女孩,往校门口跑去。

   “ 我以为只有摩托车才要戴。”当记者询问这位母亲,为何和孩子都未戴头盔时,她说:“家就住在学校附近日月星光花园小区,骑车过来大概五六百米,感觉没有必要戴。”

   另一位自己戴了头盔,女儿未戴头盔的妈妈说:“离得近,骑车几分钟就到了,戴了头盔马上又得摘掉,太麻烦了。”

   正在该路段执勤的天山区交警大队东环路中队民警马旭询问几名家长,为何违规载人且孩子都没戴头盔时,几名家长都显得有些茫然,几人均表示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不能载12岁以下孩子,一位妈妈赶紧说,“我女儿12岁了,以后给她买个头盔。”另一位父亲则称“给孩子买了头盔,他说太沉了,戴上不舒服。”

   “我开车接送孩子时,不但要避让旁边私家车,还要注意突然冒出来的电动车。”市民张女士说,每次看到电动车后座的孩子没戴头盔,她心里都会为孩子捏一把汗。

   “你看旁边都是汽车,电动自行车挤在里面,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碰撞,孩子不戴头盔,这有多危险知道吗?”马旭对几位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说,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1月7日早上,在市第13小学(星光校区)小学门前碱泉三街南三巷路段,一名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后座上的孩子未戴安全头盔。记者饶俊华摄影

   马旭告诉记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实际上,我们一般都只是批评教育,很少对家长处罚,有的家长记住了,自己会戴头盔,却不记得给孩子戴头盔。”马旭说,今后将会加大和学校联系,通过学校开展相关宣传教育。

   当日下午17:30至18:50放学期间,记者在该校门前又发现了两名早上送孩子的家长,孩子依然没有戴上头盔。看到民警和记者,一名家长立即载着孩子逃也似的驶离。另一位妈妈则尴尬的笑了一下,说了句:“明天就不开了,太冷了!”然后一溜烟离开,生怕被罚。

   突然,记者发现远处一名头戴针织帽子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驶来,车后座载着一名大约4、5岁的儿童,儿童穿的连帽衫,头上戴着帽子,未戴头盔,远远看到交警,原本靠最右侧道路行驶的男子,直接拐到中间车道,从接孩子的私家车中穿过离去。

  “这种情况不能突然上前去阻拦,他可能会因为紧张慌忙变道和旁边车辆发生碰撞。”马旭说,男子看上去60岁左右,应该是爷爷从幼儿园接孙子或孙女回家路过此处。

  马旭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对于电动自行车载人的规定,部分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新疆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因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我们只能要求电动自行车后座不得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且驾驶或者乘坐者必须都戴头盔。”马旭说。

探因:家长安全意识淡薄

  11月8日早上8:50至9:40,记者又来到位于安米西街的市第109中学门口,看到不时有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到校门口,一早上大约有10余辆电动自行车送孩子,其中一半家长都戴了头盔,孩子则均未戴头盔。

  由于当天气温明显下降,一些家长在电动自行车前安装了挡风被,孩子蜷缩在家长身后,抱着家长的腰部,双手藏在家长衣服两侧口袋或防风被中。

  “我们开的时候很注意路上车辆,不会出啥问题的。”当在该路段执勤的新市区交警大队安宁渠中队指导员欧建亮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时,有的家长这样狡辩。还有家长说:“家离得不远,头盔戴上孩子觉得不方便。”

  “夏天的时候每天有30名左右家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不止孩子都未戴头盔,有的家长也不戴头盔。”欧建亮说,因为辖区有很多村民,大多数家里都有电动自行车,一些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警进行批评教育时,他们看上去都听进去了,有时并不执行,因此交警大队加大了“一盔一带”的宣传力度,几乎每周都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

  当日下午18:30至19:10,记者在位于七道湾南路西五巷的市第54小学门口路段看到,接孩子的私家车排满了路边,期间有2辆电动自行车出现在车流中,两名家长接上孩子后准备离开。水磨沟区交警大队七道湾中队护学岗的陈志鹏上前询问“大人和孩子为什么都没戴头盔?这样很危险知道吗?一名家长称,“今天走得急,就忘了。”另一名家长则笑着说,“家就在附近,不到一公里,不会有危险的。”

   “现在天气渐渐冷了,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少了很多,天气热的时候,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且未给孩子戴头盔的情况比较常见,我们会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但家长安全意识还是比较低。”陈志鹏说,这些家庭几乎都是住在附近1公里以内,步行就可以接送孩子,家长图省事,都认为不会出现意外。

  记者通过观察和采访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中,大都没意识到电动自行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违法,对孩子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未佩戴头盔的孩子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电动自行车从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流中疾驰而过,令人堪忧。

提示:不戴头盔或酿严重后果

   事实上,不戴头盔的后果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有关研究证实,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马旭介绍,不久前,他和同事在路上执勤时,一位妈妈驾驶电动自行车到幼儿园接孩子,途中为了躲避其他孩子,车辆不慎摔倒在路边,孩子没戴头盔,从后座掉下来,庆幸的是只擦破了头皮,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如果当时违规行驶在中间车道,车辆较多、车速较快的情况下, 后果将不堪设想。”马旭说,这位妈妈后怕不已,说以后不会再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了。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但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到今年已经实施20年了,为了适应时代需求,2020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乌鲁木齐交警部门一直在全市持续开展“一盔一带”行动。

  “电动自行车存在稳定性能差、保护能力弱等问题,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摔倒,骑行人员的头部非常容易受到伤害。”欧建亮说,因此,佩戴安全头盔尤为重要。

   欧建亮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例介绍,骑电动自行车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头盔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脑部创伤,甚至危及生命。头盔能够有效地减轻外界冲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是骑行者和乘坐者在交通事故中保护头部的第一道防线,它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有关研究表明,佩戴头盔可以将骑行者在事故中遭受头部重伤的风险降低约70%。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示范。”欧建亮说,同时,家长不仅要提醒孩子,还要主动检查他们是否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只有家长、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出行中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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