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领到《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到获得土地流转经营权作为抵押的30万元贷款,玉溪市江川区的农企负责人万海坤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有了这笔资金,他一直谋划建设的有机肥发酵场地即将变为现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万海坤身边做农业的朋友都打电话来询问如何办证、如何融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融资难的问题,激发经营主体投资活力,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市场,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注入强劲动能。
万海坤是江川区泉溪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这家成立于2015年的合作社去年产出近4000吨蔬菜,销往广州、深圳等地。让合作社朝着有机农业发展是万海坤的目标,但资金周转难将他困在了原地。他曾跑过多家银行,但都没能融到资,原因在于缺少有效抵押物。“合作社流转的306亩地,涉及400多户农户,面积最小的一户是18平方米,一家一户的合同让我们看起来不是一体的。”万海坤说。此次之所以融资成功,是一本证书解决了“一体”的问题。万海坤将基地90亩土地申办了经营权证,在9月底领到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只要满足土地经营性质为农业用地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土地流转规模达50亩以上且流转年限5年以上、按约定及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且经营主体和农民无重大纠纷这3个前提条件,农业经营主体就可以按程序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颁证。”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人陶延华介绍。
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记录了农民承包土地的界限、面积、承包年限等信息,有效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也保证了土地经营者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和开发权。同时,扩权赋能,持有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的经营主体可将土地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如办理抵押贷款后出现风险问题,金融机构可通过玉溪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等合法途径处置已抵押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
万海坤正是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作抵押向建行江川支行融资65万元,由登记机关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向金融机构出具《江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后,10月28日先期30万元贷款已发放。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加速发展,江川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区共有1121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约1.01万亩,农业生产投资规模从2015年的0.8万元/亩增加到2024年的1.9万元/亩。伴随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融资需求也不断加深,但由于“两权”产权不清晰、价值未量化等因素制约,金融机构认可度低,抵押融资难,制约了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江川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约2000万元/年,且呈逐年上升态势,但成功获得的融资规模仅500万元/年,仅占融资需求的25%。
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认定难、融资难等问题,江川区聚焦“确权、赋权、活权”,明晰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业设施所有权的产权归属,开展确权登记;赋权于民,通过对“两权”进行登记管理,让农业经营主体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农业“资产证明”;活权增效,鼓励金融机构突破传统农业物权概念、传统抵押物范围和传统农业担保贷款模式,将“两权”纳入抵押物范围开展贷款业务,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目前,江川区已有3家不同性质的经营主体办理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共登记面积259.02亩,另有2户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
云南网记者 杨茜
记者手记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政府给予确权,让“沉睡资产”得以被激活。近年来,江川区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更新农村大量闲置资源,加速农村要素资源流动中做了不少探索。江川在确权管理实践中充分考虑了经营主体和流转农户双方权益,配套出台了细则。比如,严格确权登记颁证程序,要按约定及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且经营主体和农民无重大纠纷,才能提出确权颁证申请;出租土地的村民小组要组织土地流出的农户召开会议,农户同意后要签字认可;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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