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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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00,000股的比例为0.01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85元/股,最低价为14.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3,672.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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