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海口讯(记者黄劼)11月4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今年的第四批10起典型案例,三亚庄辉阳海鲜店短斤缺两欺诈消费者以及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曝光。
5月28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对三亚田独庄辉阳海鲜店检查,发现消费者在该店购买海鲜的过程中,该店员工使用无提手筐去皮后,再将装有海鲜且有提手的筐替换称重,共计替换了4个有提手的筐。经比对,有提手的筐比无提手的筐重0.075公斤,共计多称了0.3公斤,多收价款42.74元。再查该店内监控视频,发现该店分别在7天时间内还存在8次短斤缺两的作弊行为,所造成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且是多次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74元、处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涉及到食品安全,分别是乐东九所德福居住宿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却从事餐饮服务案、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3年11月12日,有多人在乐东县九所德福居住宿中心用餐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情况。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乐东九所德福居住宿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住宿中心的一楼有厨房及餐厅,餐厅共摆放49张餐桌,在该厨房里发现装有食材以及调味料等。经查,该住宿中心于2019年10月22日注册营业执照,采取包吃包住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该中心自2023年9月共采购冷冻产品、猪肉、蔬菜、副食品等食品原料货值金额共计28419.6元,未能查明违法所得。该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中心作出罚款36.9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桂林洋分局对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的湿米粉生产车间内发现海有牌“复配稳定剂03”食品添加剂以及空袋子,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不包含谷物粉类制成品(即米粉制品)。经查,该公司购进13箱(20袋/箱)海有牌“复配稳定剂03”食品添加剂,并使用这些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湿米粉并销售,违法所得为5434.1元。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桂林洋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12箱及9袋“复配稳定剂03”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0.54341万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的厂长兼车间主任(食品安全员)陈某某明知谷物粉类制成品不允许添加“复配稳定剂03”食品添加剂,却主动添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他7起案例为:三亚王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白沙牙叉六福吉祥珠宝店销售侵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澄迈福山鹏锦日用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海南仟众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三亚茂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锅炉案、文昌市抱罗镇周培化肥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以及屯昌南吕祖峰摩托车维修店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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