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刘青霞)“感谢你们的及时沟通与协调,下水道已经通了,这下我安心了,真的非常感激!”10月28日,家住沙依巴克区平川路恒大君诚丽苑小区的罗女士再次拨通“晚报融媒·帮您办”热线电话,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罗女士第一次拨打“晚报融媒·帮您办”的热线是10月26日,当时语气中充满了焦急与气愤。原来,她家的下水道再次出现了翻水的情况,这已经是自今年入住以来遭遇的第四次困扰。有时翻出的是白灰水,有时则是污水,这些问题给她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恒大君诚丽苑小区物业,详细说明了罗女士家中的情况。
物业部的王经理解释道,在房屋交接时,物业曾对下水管道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一切运作正常。同时明确告知业主禁止向下水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然而,尽管有此规定,仍有个别装修工人违规操作,倾倒石灰水、石膏水等杂物,导致下水管道多次发生堵塞。
物业公司已经联系了9户正在装修或已入住的业主,每户需承担400元的维修费用,共计3600元。同时,恒大君诚丽苑小区的物业与施工方进行了沟通,并约定在28日,前来锯开并更换损坏的管道,以完成维修工作。
28日,当记者再次联系到王经理和罗女士,确认管道已经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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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堵塞,楼上住户是否承担维修经费?
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康明远介绍说,关于下水道堵塞,楼上住户是否需要承担维修经费的问题,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堵塞的原因、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堵塞是由于楼上住户的行为(如倾倒建筑垃圾)导致的,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这部分住户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因为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公共设施的损坏。
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了不得向下水道内倾倒特定物品,并且此规定已经明确告知所有住户,则违反规定的住户应当承担因其不当行为所引发的维修费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无法明确具体责任方,而堵塞确是由某一层或几层住户的行为造成的,则可能需要这些住户共同分担维修费用。但如果堵塞是由于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因素,则维修责任可能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或者由物业负责,视具体情况而定。
购房合同或物业管理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也可能规定了此类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如果合同中有明确条款指出因个人不当使用而导致的公共设施损坏应由责任人承担修复费用,则应按照合同执行。
综上所述,楼上住户是否需要承担维修经费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堵塞是因为个别住户的不当行为导致,那么这些住户应当承担维修费用。否则,责任划分需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款、物业管理规定以及合同条款来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责任界定和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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