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赵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炳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赵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炳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江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本次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其中,修订的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短信及微信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江西闽发授信提供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最终担保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容为准。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闽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8月26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茶圣园9号楼701-711号
4、法定代表人:徐华敏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业设计服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光伏系统研发、集成及安装服务;光伏设备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江西闽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西闽发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江西闽发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于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最终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担保贷款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目的是保证江西闽发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江西闽发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被担保人江西闽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帮助子公司拓展铝型材销售业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万元(除此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正式签署担保合同后及担保事项发生进展变化时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甘肃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甘肃闽发”)。甘肃闽发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50万元,持有其70%的股份;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主体
1、公司名称: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麦詠忠
3、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2月7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2585941729W
7、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郊(工业集中区)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铝型材、铝合金锭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9、主要股东:麦詠忠持股50%,麦詠佳持股50%。
10、经查询,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持股比例:公司出资350万元,持有其70%的股份;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
7、经营范围:铝型材、铝模板及铝单板等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造、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铝业料技术推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开拓公司在西北等地区的市场,促进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控股子公司成立初期在团队建设、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积极防范和应对有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5,000万元/年
4. 保费支出:不超过 25 万元/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5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闽发铝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三、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蔡如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蔡如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70.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0.00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议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议案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九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杜长青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3
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次修订的制度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故本次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因上述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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