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青纪) 经省委批准,10月21日,十四届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美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宏亚,省法院院长张泽军,省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审议《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对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是党委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机制,协调小组成员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把省委加强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协调小组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增强协调小组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党委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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