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包头10月20日电 (记者 格日勒图)据统计,包头市1—9月完成跨境电商贸易额7914.64万元,同比增长2038.63%。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包头市从发展战略、地区实际等方面考虑,抢抓发展机遇,全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新生态。
2020年以来,包头市不断加大跨境电商工作力度,推动建设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累计拨付1744万元建成包头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积极安排本级资金的同时,大力争取上级资金,全力支持跨境电商事业发展,其中:2020年,支持获批和申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软硬件设施建设400万元。2021年,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相关建设500万元。2022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包括软件开发系统开发及配套硬件设施300万元。2023年,安排214万元用于支付包头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尾款。2024年,安排29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跨境电商招商引资活动、组织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建设跨境电商选品中心及跨境电商产业园、开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等跨境电商软硬件环境建设工作及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有效推动包头市跨境电商工作提质增效。
包头市安排40万元用于包头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实现跨境电商数据交换,推动包头市跨境电商业务顺利开展。
2022年包头市成功获批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3年初中国(包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并完成首单跨境电商1210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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