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4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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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0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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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王晨曦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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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监事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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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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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不是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新能源公司为其全资公司西科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85.7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西科公司境内外项目顺利开展,结合西科公司已签约订单及未来业务开展情况,西科公司新增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额度,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构成新能源公司对西科公司的担保。本次新增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两年,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保函具体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西科公司拟与Galp New Energy S.A签订光伏设备框架协议,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上述框架协议的合同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完成。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552334914X
3、成立时间:2010年4月30日
4、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5、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70号
6、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70号
7、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逆变器等电力电子装置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9、西科公司是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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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等级状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西科公司无不良贷款、逾期担保,信用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主要财务数据
西科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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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审计;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保障西科公司境内外项目顺利开展,结合西科公司已签约订单及未来业务开展情况,西科公司新增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额度,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构成新能源公司对西科公司的担保;本次新增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两年,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保函具体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对西科公司担保进行审批。
西科公司拟与Galp New Energy S.A签订光伏设备框架协议,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上述框架协议的合同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完成。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对西科公司担保进行审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逆变器是光伏电站核心关键设备,随着国内外新能源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西科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光伏逆变器业务快速增长。目前西科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贷款、票据、保函等业务的融资成本较高,而且需要缴纳较高比例的保证金。为保障西科公司境内外项目顺利开展,缓解其经营现金压力,结合西科公司已签约订单及未来业务开展情况,西科公司新增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保函、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合同履约提供担保,有利于西科公司业务的良好开展和经营成果的持续改善,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西科公司是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两年,西科公司加大境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强化成本管控,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工艺路线,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具备到期还款的能力。本次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使用其银行授信开具保函、合同履约提供担保,有利于西科公司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3,080.40万元、担保总额为2,018,230.19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0%、32.26%;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8,636.62万元、担保总额为1,915,867.8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7%、 30.62%。增加对西科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3,080.40万元、担保总额为2,038,230.19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92%、32.58%。(外币按2024年9月30汇率:1美元= 7.0074人民币;1印度卢比= 0.0838人民币;1欧元= 7.8267人民币,1巴西里亚尔= 1.2899人民币折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推荐张树星、徐永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树星,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张树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0.2533%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徐永华,女,汉族,50岁,在职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督查部部长,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永华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陈奇军、蒋立志、韩数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1、陈奇军,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委书记、首席风控合规官,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奇军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蒋立志,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总监。
蒋立志持有本公司股份13,61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韩数,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监事、法律事务部总监。
韩数持有本公司股份1,37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推荐张新、黄汉杰、胡述军、胡南、李边区、张宏中、张爱琴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1、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推荐刘开俊、邹宝菊、胡军、代正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1、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的同意,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4-061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4-06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新,男,汉族,62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长,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张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8,32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张宏中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黄汉杰,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阳丝路(霍尔果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汉杰持有本公司股份1,622,73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胡述军,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电气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述军持有本公司股份90,189股;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1.5920%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胡南,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南持有本公司股份868,93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李边区,男,汉族,60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李边区持有本公司股份1,904,102股;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0.53027%的股权,直接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253%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张宏中,男,汉族,3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新疆变压器厂副总经理,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宏中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新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张爱琴,女,汉族,48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张爱琴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0.6400%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开俊,男,汉族,65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刘开俊长期从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电网、火电、新能源发展等领域工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等奖项。
刘开俊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邹宝菊,女,汉族,63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新疆财经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导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邹宝菊持有本公司股份7,8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胡军,男,汉族,48岁,博士学历,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现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四川省电力装备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能源传感所所长、清华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能源大数据中心执行主任。胡军长期从事先进输变电装备技术、新型电介质材料、智能传感与感知等领域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0余篇;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电力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一等奖、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北京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奖项。
胡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代正华,男,汉族,47岁,九三学社社员,博士学历,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现任新疆大学研究员、二级教授。代正华长期从事煤化工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上海市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奖项。
代正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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