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强深远海养殖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建造,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深远海养殖”也是这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海洋专题政策研究的课题之一。
图为曹玲在国合会年会期间做重要议题报告。吕望舒摄
当前海水养殖主要都集中在近岸,过去部分无序开发的高密度近岸养殖引发了水体的污染、栖息地的侵占、用海冲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深远海养殖逐步兴起,在离岸更深更远的地方进行养殖活动,可以利用开阔海域优秀的水体交换能力,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可以提升水产品的质量。
“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深远海养殖的装备制造、品种选育等技术基础,但尚缺乏综合的科学空间规划战略和成熟的商业化运营模式。”国合会海洋专题政策研究组成员、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曹玲在国合会2024年年会主题论坛中表示。
为此,国合会海洋专题政策研究组(以下简称研究组)围绕深远海养殖成立工作小组,围绕推动蓝色经济部门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加快海洋产业低碳发展,同时提出科学评估养殖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确保向深远海养殖的转型能够与海洋生态保护最大程度协同,减少养殖活动及上下游产业的碳排放,并探索负排放海水养殖在深远海实践的可能性等政策建议。
“我们从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方面识别了深远海养殖的减灾风险,以期助力未来的政策规划,以避免这些风险。其中,在生态风险方面,深远海养殖最典型的一项生态风险是对野生饵料鱼资源的使用,这些饲料原料许多都有较高的环境足迹或者碳足迹。同时,深远海养殖不仅通过使用外部的生物资源造成生态风险,养殖设施自身对周围环境构成的生态风险也值得关注。”曹玲介绍说。
对此,研究组也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准确评估不同类型的海水养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识别适宜转向深远海的养殖类型和适宜留在岸近陆基的养殖类型,贯彻有序分类的治理导向;强化深远海养殖的空间规划,特别关注与海洋保护区外围、重要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等生态重要区域的相互作用,并探索与生态旅游、海洋能源等产业的协同互利;推动面向深远海养殖的海洋工程装备前沿技术研究,尤其是加强对极端天气事件的防护功能,以及对可再生清洁能源的使用等建议。
“我们应该继续整合生态系统保护和全产业价值链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深远海养殖行业治理的系统布局。其次,继续科学规划深远海养殖的海域空间,减少对生态重要区域的影响,并探索与海洋清洁能源等其他行业的协同,以降低深远海养殖的碳足迹。”曹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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