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4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并已质押。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拍卖为拆分拍卖模式,股票共计9,621,999股,竞买人可在168,807股至9,621,999股范围内自行通过系统申报购买数量,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出价,以拍卖日(2024年10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只股票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乘以0.9为每股起拍价。
4、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无锡联创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 59,683,6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84%,结合公司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将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联创除本次所持的9,621,999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持有公司股份69,30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9,62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3,58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88%。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无锡联创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59,683,6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84%,结合公司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无锡联创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4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持有的公司首轮流拍的59,239,99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93%,占公司总股本的7.79%。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并已质押。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无锡哲方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34,838,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8%,结合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第一次已竞拍成功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目前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所持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的79,239,99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剩余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竞拍成功的股份暂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股东所持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拍卖公告(第二次)》((2024)粤 01执554号)将对前述流拍股份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无锡哲方持有的哈工智能(股票代码:000584)59,239,990股股票。
2、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
3、起拍价:本次拍卖公告发布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4年9月30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即每股2.1元)乘以拍卖股数乘以81%。实际起拍价将以起拍日2024年11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数的81%确定。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详细信息请查阅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 114,078,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7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4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7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46%。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持有公司股份69,30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9,62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3,58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8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383,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1%。目前,第一次竞拍成功的股份暂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若第一次竞拍成功的股份顺利完成过户,第二次拍卖的股份成功竞拍且顺利过户,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成功竞拍且顺利过户,则无锡哲方及无锡联创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无锡哲方仍持有本公司34,838,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8%,无锡联创仍持有本公司59,683,6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84%,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联创所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148)。
4、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该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控股股东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第一次竞拍已成功但未完成权属变更的股份,尚存在不确定性。
6、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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