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襄阳发布
2024年9月23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襄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襄政规〔2024〕13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提出,建设国家农高区的主要目的是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奋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
襄阳作为全国农业大市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高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22年10月,我市正式启动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襄阳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措施》。
二、《措施》在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二是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对襄阳农高区内首次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在襄来襄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湖北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科研团队,比照上级支持资金给予等额配套支持,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
三、《措施》在支持人才发展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针对落户襄阳农高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精尖缺”科技人才,可放宽年龄限制,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赋予襄阳农高区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襄阳农高区中小微企业使用。
四、《措施》在强化土地资源保障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推进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襄阳农高区倾斜,对入驻的省市重点项目实行建设用地给予保障,按规定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对入驻的省市重点项目实行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对襄阳农高区及其龙头企业所需非农建设用地,按土地出让现行政策给予支持。鼓励襄阳农高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
五、《措施》在招商引资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主要是通过优化项目招引机制,充分利用襄阳农高区的基金、资源、环境、生态等优势开展招商工作,支持新引进的涉农项目和企业在襄阳农高区布局。针对襄阳农高区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六、《措施》在金融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支持银行机构向襄阳农高区科技型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引导银行信贷资金与襄阳农高区产业发展有效对接。设立10亿元的襄阳农高区产业专项投资基金,推进成立襄阳农高区投资平台公司,支持襄阳农高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发挥汉江产业基金杠杆和放大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品牌响、效益好、带动广、发展潜力大的襄阳农高区龙头企业和产业项目给予支持。
七、《措施》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措施》自2024年10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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