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吉翔股份股份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永杉锂业间接控股股东被罚款500万元

收购吉翔股份股份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永杉锂业间接控股股东被罚款500万元
2024年09月30日 16:58 界面新闻

永杉锂业9月30日公告,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杉杉控股持有吉翔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30%,继续进行收购时,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吉翔股份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0-16 新铝时代 301613 --
  • 10-15 苏州天脉 301626 --
  • 10-08 托普云农 301556 14.5
  • 09-30 上大股份 301522 6.88
  • 09-25 强邦新材 001279 9.68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