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记者 王方琪】9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服务人员、医疗保障委托承办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指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服务人员、医疗保障委托承办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委托承办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编码规则和方法。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长护险定点机构和人员有了统一“身份证”,这些机构和服务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溯源监管,更便于统一规范化管理,可以为标准化监管和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做好准备。
长护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
我国长护险制度于2016年启动试点,2020年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目前,全国49个试点城市参保,覆盖约1.8亿人,累计超过235万人享受待遇。
此前,长护险制度已多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1年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到“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提及这一制度,并去掉“试点”二字,提出要“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要在全国推广长护险制度,标准化监管非常重要。
统一的编码规则可以实现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加强对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以及更好地追踪服务质量和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情况。对普通居民而言,服务信息将更加公开透明,选择服务机构时更有依据,并且有望简化申请和享受服务的流程,增强公众对长护险体系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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