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安晚报
夜读陆文夫的小说《美食家》,对嗜吃如命的主人公朱自冶煞是羡慕,他每天流连于姑苏街巷寻觅人间美味的惬意神情,叫人见了难免也口舌生津,垂涎欲滴。尽管马咏斋的山珍野味和采芝斋的虾子鲞鱼,我们不能亲临现场大快朵颐,但是自小生在猫山脚下,皖河岸边,活蹦乱跳的鱼虾,圆滑机警的泥鳅,营养丰富的鳖鳝,自然是我们心头的最爱;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难登大雅之堂的田螺。
“中秋佳节近如何,饼饵家家馈赠多。拜罢嫦娥斟月下,芋头啖过又香螺。”早在光绪年间,就有古书记载中秋品香芋、食田螺的习俗——品香芋是为了祭谢土地神,食田螺可使眼睛明如秋月。可是贪嘴的人们往往抵不住螺肉的诱惑,每年春天,冰河刚刚消融,蒌蒿还未吐芽,炒田螺便成为街头巷尾小吃摊上最馋人的一道珍品。不过春夏的田螺肚子里育满了小仔,无论是口感上还是卫生上,都没有中秋前后的肥壮鲜嫩,因此在儿时的乡村,一直认为秋天是丰收也是最快乐的季节——只有在这个季节里,我们手里可以捧着香喷喷的米饭,不用菜肴也能美滋滋地吃上三大碗;假如再摆上一盘香辣可口的田螺,理所当然还得装上两锅铲了,直至肚皮滚圆,饱嗝连天。
想吃田螺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老屋前的池塘,村庄边的河沟,田野里的灌渠,只要有水的地方,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有时根本不必下水,只需在注满了清水的牛脚印里轻轻一摸,就是一大把,个头大着呢。由于田螺生性喜欢藏身于水底的淤泥之中,体内所含泥沙甚多,一般回家要养个两三天才能将其养净。常用的让它吐去污秽的办法,是在清水里滴上几滴植物油,然后勤快地换上几次清水就可以了。还有一个很土的法子比较灵验,就是用一把菜刀或锅铲之类的铁器,晚上插在田螺堆中间,到早晨一看,田螺全都爬到了铁器上,并且已经将泥沙和幼仔吐了出来,再换上两次水,就可以用老虎钳剪去尖尖的尾巴,加了葱姜辣椒,炒上一盘,全家人便开始有滋有味地吮吸起来;假若有点烧酒,那更是妙不可言了。
烹调麻辣田螺是母亲的绝活,乌不溜秋、腥味冲天的田螺到了母亲手里,就能变成一大锅鲜香扑鼻、红艳四射的美味佳肴。母亲先是将不能吃的田螺挑选出来扔掉,不能吃的是指田螺体内钻进了蚂蝗——这是一种寄生性很强的软体动物,对人体非常有害。挑选田螺需要细心,烹调田螺则要耐心了:先把田螺放进锅里清煮一会,再用漏勺将其捞出沥干,然后将植物油烧热,再放进盐和辣椒酱进行爆炒。一大锅田螺翻炒起来并非易事,常常会让人觉得膀臂酸痛。父亲为了减轻母亲的劳顿,便主动请缨揽下翻炒田螺的活儿,不料没炒几下,一些田螺被父亲弄到了锅外,灶台边、地面上,随处可见田螺的身影,一家人被父亲的“高超炒艺”逗得开怀大笑。水乡人家吃螺蛳,似乎天生就会,不像北方人,斯斯文文地用根牙签挑出来;水乡人只需用筷子夹起一只,上下唇抿紧,用力一吸,肥嘟嘟的螺蛳肉就滑进了嘴。当然,田螺还有比较讲究的吃法,就是将其煮熟,剔出螺肉,炒青翠的韭菜,炖嫩黄的鸡蛋,那又是别样的一种风味在齿颊悠长留香。
说到田螺,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两个故事:《搜神后记》卷五记载,一个叫谢端的青年农民“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可老大不小了仍然穷得娶不起妻;“天帝哀卿少孤,恭慎自守”,于是就派美丽的白衣素女“权为守舍炊烹”;然而,谢端却早早地知晓了这一秘密,于是白衣素女只得离去,这个白衣素女,就是田螺姑娘。田螺姑娘走时,留下了栖身的螺壳,壳里有取之不尽的谷米,谢端也得以娶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在壮乡纳州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所述的故事大同小异,不同的是,这位田螺姑娘是东海龙王的小女儿,在与当地孤儿卜学尼成婚之后遭到县官的嫉妒,县官不仅派兵抢走农民的牲畜粮食,还抢走了田螺姑娘。卜学尼就带领村里后生,与官兵展开了一场大战,后又从谷洞里涌出滚滚洪流,淹没了整个纳州。洪水退去后,田螺姑娘又回到了卜学尼身边,从此,纳州就成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富饶之地,卜学尼也成了壮家世代相传的英雄。不管是哪个版本的传说,田螺都是美丽姑娘的化身,田螺姑娘都是上苍赐给那些勤于劳作的善良人们的礼物。因此,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得到美丽的田螺姑娘;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吃到美味的田螺,体验吃田螺的无穷乐趣。
二十多年转瞬即逝,我们乡下早已不再把田螺视作肉了,偶尔吃上一两次,也如同吃腻了细粮吃回粗粮一样,为的是换换口味。可是,一天天远离家乡的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吃田螺,爱把它们放在嘴里轻轻地吮,慢慢地咬,让味蕾尽情享受那一点点麻,一点点辣,一点点香,或许这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吧。而在过上一把瘾之后,再想想清苦却快乐的童年,想想乡村、小河、泥土和芋头,恍若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自己还是那个提篮摸螺的容易满足的孩子,不觉时光催人老,就更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极致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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