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开封发布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根据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
关于“将推动探索生育津贴
直接发放给女职工本人”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待遇支付流程,
提升服务效率,
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
10月8日起,
开封市生育待遇
(含生育津贴)
将不再拨付给参保单位,
而是改为直接发放给参保职工。
据了解,自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后,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含计划生育)医疗费,无须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我市支付生育津贴通常为拨付至参保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拨付给参保职工。而从10月8日起,我市支付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无须先拨付至单位再由单位再发放给个人。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涉及享受相关待遇人员提前开通社会保障卡上的银行账户,确保每位享受生育待遇的职工都了解发放方式的变化,并通过支付宝“河南医保→我要办→参保登记服务→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维护”完成个人银行账户的维护,避免因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或未开通银行账户功能导致生育待遇无法发放。
如遇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
市本级:23381762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2940909龙亭区:22786283
鼓楼区:27889398顺河回族区:22876778
禹王台区:22392997祥符区:26661360
通许县:24960139
尉氏县:22711612
杞县:28665236兰考县:26995607
值班编委:王正新
审核:刘陆军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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