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实施。邮政所、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场所被纳入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范畴。
《办法》明确,邮政所(邮政快递综合服务所)作为市政公用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步施工、同步规划条件核实、同步交付使用。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业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共同监管。市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产权单位的委托,做好邮政所(邮政快递综合服务所)的统计造册、使用管理等工作,并在规划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时,根据需要出具意见。
《办法》强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施的功能、位置或减少规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保障邮政所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范管理、稳定运行。
自2023年以来,珠海市邮政管理局深入调研,积极推动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场所被纳入市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范畴,并参与审议横琴、鹤洲部分小区的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场所配套设计工作,推动快递进社区更规范、服务更优质。
珠海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做好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行业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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