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先买墓地才能开死亡证明合法吗#?#开具死亡证明是基本公共服务#】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下车镇一居民实名举报称,其在为父亲办理死亡证明的过程中,被医院告知要先去购买墓地,拿到购买凭证后才能办理。无奈之下,他只能去镇民政部门缴纳了3800元墓穴费。对此,下车镇政府表示,该镇社会事业部门在办理居民死亡证明手续之前,违规提前收取墓地安葬费用,相关部门负责人已受到处理。先买墓地才能开死亡证明,荒唐规定人为设障,令人瞠目结舌。在承受着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余,还要被迫接受这样的“附加条件”,这无疑是对逝者家属的二次伤害。客观来讲,推广公墓本没错,但当开具死亡证明要以购买墓地为前提,要与金钱利益挂钩,不仅毫无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正常的程序和规范。《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医院和相关部门如此“反向操作”,是道义上的跑偏,也是权力的越界。开具死亡证明是基本公共服务,把流程“捆绑”办理、违规提前收取安葬费用之举,也反映了部分工作人员在利益面前失了底线、忘了职责。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但几点疑惑不妨追问:处理了相关人员,具体是哪些人?给了什么处分?“捆绑销售”里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类似的事件还有没有?殡葬服务关乎每个人的尊严,加强监督和管理,莫让“身后事”的办理成为有机可乘、有利可图的“生意”!(文字: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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