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9 公司简称:*ST信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制定新的未来三年战略规划,以求变的心态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拓宽经营思路。在过去的22年间,公司与各大运营商携手并进,交付了超过1,000个电信级系统解决方案,构建了坚实的技术护城河。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为动力,以技术为支撑,通过电信行业的成熟应用延伸至其它行业客户,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软件+硬件+服务的方式为行业客户带来更加丰富、高效、智能的数智化体验。同时不断拓展与不同行业客户的生态合作渠道,通过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和市场的繁荣。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3-06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继续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18日和2016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2016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5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5.106元/股,购买总价9,057,538.36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工作已经完成,从2016年9月28日开始计算,存续期十八个月,至2018年3月28日。详见公司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99,600股,尚未出售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继续申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
1、前期延期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9月11日、2019年9月20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8月26日、2022年8月15日、2023年8月17日经公司持有人会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8日。
2、本次延期情况
2024年8月29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5年9月28日。
三、其他说明
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7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2.94万股,每股发行价17.065元。截至2016年9月2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11,1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6.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8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230ZC058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7,819.59万元,其中:(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1,817.23万元,其中19,808.74万元已于2016年12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金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230ZA4458号”《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中14,459.72万元置换,尚有5,349.02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而未完成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9,344.77万元,其中14,459.72万元完成置换,尚有14,885.05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2017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34.54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
2018年9月1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80.13万元。2023年9月2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348.95万元。2023年10月17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142.26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374.8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2,262.1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24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12月28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被司法冻结。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3,298.38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8年9月1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80.13万元。2023年9月2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348.95万元。2023年10月17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142.26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主动违规情况。但因司法划转累计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298.38万元,事实上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导致公司不能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因此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在2017年度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但公司因上述司法冻结及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账户冻结事宜,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负面影响。2018年9月12日,因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诉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及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880.13万元。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待后续募集资金使用具备条件时再行实施。2023年9月-10月,因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交通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348.94万元以及华夏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9,142.26万元。综上,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到一定限制。2024年半年度未能继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金投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鉴于公司存在下述情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公司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上述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符合至少每月需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
(一)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
(二)公司已采取解决措施及其他进展
1、资金占用偿付情况:因公司与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宇公司”)就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达成和解,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在股份回购交易中就该涉诉事项多支付的1,441.53万元用于偿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3,386.92万元中的部分金额。
2、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就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赚公司”)达成和解,和解金额为5,121.68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代为支付了第一笔和解款项300万元;公司根据和解协议要求支付了第二笔和解款项4,821.68万元。公司在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已履行完毕,但产生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新增资金占用4,821.68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向控股股东追偿。
2)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在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56,021.12万元)中,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司”)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2024)赣执3号之十二《执行通知书》自公司账户划扣人民币72.08万元,形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新增资金占用,公司正在积极向控股股东追偿。本案后续如有继续划扣或其他执行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新产生的资金占用合计4,893.76万元须与此前的资金占用金额一起在下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收。
3、与乐赚公司所签署的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公司已履行完毕。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56,021.12万元,涉及以下案件:华融黑龙江公司案(涉案本金40,000万元,目前已被划扣72.08万元)、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6,045.45万元)及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9,975.67万元)。上述案件后续如有继续划扣或其他执行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正在加大沟通力度和频次,敦促控股股东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还款计划,加强日常督促,强化日常联络,参与跟进控股股东还款计划的推进实施,对还款方案、计划以及进程、可能性做出动态评估,确保控股股东还款计划得到落实。
6、采取司法手段追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相关事项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公司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详见上述“一(二)公司已采取解决措施及其他进展”的相关内容,也可参见公司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内容。
三、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情况
(一)概述
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未能有效履行,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余需回购金额为16,211.78万元,公司未制定相关内控制度保障股权回购事项及时履行,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股权回购事项;
2、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73,884.92 万元,公司未制定具体的资金催收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占用及时偿还,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资金占用偿还责任。
年审会计师认为,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支付款项36,709.78万元,指定用于解决以下事项:
1)偿付因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案造成的资金占用17,000万元、因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造成的资金占用1,500万元以及因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案造成的资金占用1,998万元,三项合计为人民币20,498万元,偿还了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受偿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3,386.92万元;
2)付清股权回购承诺剩余价款人民币16,211.78万元,控股股东已事实完成股权回购承诺。
2、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上述“一(二)公司已采取解决措施及其他进展”中第1条中所列明的方式归还了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偿还了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一直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早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4、公司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帮助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5、近日,公司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893.76万元,正积极向控股股东追偿。
四、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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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及公司部分合同纠纷相关。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系违规担保及部分合同纠纷引致的涉诉事项尚未完结所致。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处理,争取尽快结案;
2、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结束后,公司一直积极就违规担保涉诉事项与相关人民法院进行沟通,提交亿阳集团已经重整清偿的相关证据,推动相关涉诉事项尽快结案,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尽快解冻;
3、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尽可能降低诉讼事件对公司影响。
五、相关重大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9,524.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120.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368.35万元。北京大华国际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可能触及终止上市风险
1、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4.1第(五)款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如果没有在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情形无法消除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4、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其中累计质押持有公司股份223,078,4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207,573,4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19%,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2024年8月19日,公司以E-mail和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第九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义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亿阳信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亿阳信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亿阳信通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晓峰、李鹏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亿阳信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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