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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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88081                                                公司简称:兴图新科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4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039.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39.1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039.1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9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8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注2]2022年9月,公司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共使用募集资金20,202.14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78.96%,剩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资金6,484.94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将铺底流动资金及待支付资金共计3,681.30万元一并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剩下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附件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35.94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数据,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5,4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和研发环境,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基础技术积累,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技术研发推动的平台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未来产业化后带来的盈利能力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此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注2]募投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行业环境持续影响,公司部分新产品验证期较长、业务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相关投入效益尚未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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