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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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16,407,025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116,407,02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285,702,520股的9.05%,其中首次授予111,407,025股,预留5,00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89元/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3月14日,并同意按1.89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11,407,025股股票期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3、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60人调整为59人,期权数量由116,407,025股调整为116,307,025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11,407,025股调整为111,307,025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500万股保持不变。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4、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2024年4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富JLC1;期权代码:037429。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5、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2023 年度)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 年第五次(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适度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03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中南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中南”)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400万元,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富利”)以名下不动产及生产设备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口中南瓶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3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力路20号

  法定代表人:陈冠禧

  注册资本:114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PET(聚酯)塑料瓶胚、瓶制品(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口中南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海口中南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

  根据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于2024年8月12日出具的《海口中南瓶胚有限公司拟抵押贷款所涉及的1项生产设备资产预评估报告》(海南中洲评报字预估[2024]第064号),海口富利拟用于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的一项生产设备资产的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20,501,669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400万元;

  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2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提请董事会授权海口中南法定代表人代表海口中南签署《贷款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提请董事会授权海口富利法定代表人代表海口富利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口中南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口富利以名下不动产及生产设备资产为贷款提供抵押的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15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4.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乐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乐富”)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乐富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30日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祥福大道76号附1号(东方光大标准厂房内)

  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注册资本:4,60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销售:PET瓶胚、PET瓶及饮料产品的其它包装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乐富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重庆乐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500万元;

  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1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5、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提请董事会授权重庆乐富法定代表人代表重庆乐富签署《贷款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重庆乐富申请担保贷款的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0,75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3.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乐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乐富”)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中南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中南”)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400万元,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富利”)以名下不动产及生产设备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租不动产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位于珠海保税区联峰路780号3号厂房、2号厂房和部分空地出租给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出租不动产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6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租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租不动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位于珠海保税区联峰路780号3号厂房、2号厂房和部分空地出租给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德环保”)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承租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CTCLX594

  法定代表人:曾凡晃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保税区1号地3号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股权结构:曾凡晃持股51%;罗亮持股49%。

  经查询,勤德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勤德环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租赁物面积

  ■

  (二)本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10年,分2个5年租赁期,第一个5年租赁期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第二个5年租赁期从2029年9月1日起至2034年8月31日止,除政府征收、征用、收储或甲方转让租赁物等法律和合同约定解除和终止情形外。

  (三)租金约定

  整体租赁物的第一个五年租赁期的年租金优惠按总价650万元(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圆整)/年打包结算,第二个五年租赁期年租金加租5%。

  (四)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租赁物用于勤德环保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但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不得从事有害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生产经营和存储活动; (2)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类生产经营活动。

  如勤德环保需改变租赁物的用途,须告知公司并取得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勤德环保未经公司同意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从事禁止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有权书面勒令乙方纠正并停止违约行为,勤德环保拒不纠正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主要违约责任

  合同在第一个五年租赁期内公司需转让租赁物的,公司应当促成买方与勤德环保达成合作,继续履行本合同,且应当至第一个五年合同期满前不得终止。合同第二个五年租赁期内公司需转让租赁物或因公司业务需要导致收回租赁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勤德环保1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四、本次出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的不动产为公司闲置资产,该事项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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