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年08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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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秉承“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创新驱动”的合作原则,决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双方在低空经济和自动驾驶领域的产业发展。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家升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0,780.9394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

  主营业务:包括信息感知、卫星通信以及无人系统业务。目前公司产品覆盖了惯性导航、光电探测、卫星通信等无人系统核心部件以及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等无人系统整机。

  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双方签署战略协议,积极推动政府参与,甲乙双方致力于:

  (1)低空经济

  1、双方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携手合作在乙方负责开发建设及招商引资的区域布局区域级/行业级的低空无人机,建设无人机网络运营中心,探索并创新“低空+”应用场景,为区域(政府)提供无人机网络服务、无人机巡检服务、航拍服务、测绘服务、无人机及机场租赁服务、无人机培训服务等,采取“平-急”一体模式,助力城市治理水平提升。

  2、甲方将充分发挥其在低空经济的技术优势,以及在无人机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优势,结合乙方在招商引资领域丰富的经验和社会资源,为区域(政府)量身定做低空经济产业链体系,建设与区域(政府)自身优势产业配套的低空经济园区,并推进跨应用场景建设。

  3、其他深层次合作(低空运营和服务、技术合作项目等),不断挖掘产业合作机会,共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

  此外,甲方也将积极布局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项目,重点发展无人机低空网络、低空经济基础建设等产业,同时联动乙方(产业新城、新能等关联企业)、主机厂、起降场地设计公司,共同合作各类航空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方在促进低空经济发展领域深入开展战略合作模式,建立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自动驾驶

  双方携手推进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在无人驾驶产业集群、无人驾驶基础设施、无人驾驶应用场景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1、无人驾驶产业集群发展: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整车、无人驾驶关键部件、无人驾驶系统等无人驾驶相关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及示范应用。

  2、无人驾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智能交通系统、无人驾驶车联网、无人驾驶配套充电桩等项目。

  3、无人驾驶应用场景落地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公交系统、智慧环卫系统、无人送货系统、网联式智能驾驶乘用车等项目。

  此外,智能无人产业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带动下发展迅速,行业前景明朗,随着技术创新及无人行业的持续发展,双方将继续深化其他无人领域相关项目合作。

  (二)合作机制

  1、双方建立高层领导会见座谈和拜访制度,不定期进行会晤,协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保持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

  2、双方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明确由对口经办部门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研究、洽谈具体业务计划等。

  3、同等条件下,对于本协议合作业务及本协议外可能开展合作的其他业务,双方应积极重视双方的业务合作机会、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并以互惠互利的形式进行具体磋商及合作。

  (三)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就具体合作项目一事一签,逐一落实,具体项目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就该项目实施签订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同时双方可就本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持续完善低空经济相关业务布局,探索开拓自动驾驶相关产业领域。通过资源整合,为产业新城等区域导入“低空+”应用场景,助力城市治理智慧升级,不断完善产业体系建设,共促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和园区场景,瞄准自动驾驶领域优质资源,在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场景应用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进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培育公司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空间。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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