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90,500.00元。截至2022年8月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承销及保荐费33,638,149.93元,其中前期已支付金额750,000.00元)后的款项为人民币509,861,850.07元(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13,521,350.07元尚未扣除),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机场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东山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工行广州大道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对应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宝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瑞宝支行”)。
2、2022年9月1日,公司与工行广州大道支行、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户银行为工行瑞宝支行。
3、2022年9月2日,公司与招行机场路支行、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3年7月3日,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工业大道支行”)通知,因银行机构内部调整,公司及魅视通信在工行瑞宝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调整为工行工业大道支行,调整后银行账号保持不变。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工行工业大道支行、民生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工行工业大道支行、魅视通信、民生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15日,工行工业大道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
5、2024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城支行”)、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农行东城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对应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乐路支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变更内容: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6栋】第一层至第九层,现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原实施方式为租赁方式,现变更为购买国有工业用地自建实施。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28,932.94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382,075.43元,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2]22005980015 号的《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上述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25000万元,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截至本期末累计到期赎回435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任意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余额未超过审批通过的最高额。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由于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有所调整,故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其中“场地投入”、“项目总投资”等有所变动。具体投资概算变动情况如下: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94%,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8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无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8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加的董事为方华、叶伟飞、张成旺、陈慧芹和胡永健,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为曾庆文、毛宇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8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加的监事为梁展毅和陈龙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监事为叶木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江柯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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