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9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8日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3年7月11日取得《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关联方上海中海码头以出资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发行总结文件。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新增股票于2024年5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在内的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505,617,977股,发行价格7.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9,999,996.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7,923,682.56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认购156,039,325股,认购金额1,110,999,994.00元;公司关联方上海中海码头认购50,561,797股,认购金额359,999,994.64元。
2.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90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A股股票50,561.797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1,531.1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48.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8.0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70.53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1,531.1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52.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8.0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74.91万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8,111.4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8.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68.58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7.35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8,178.7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1.26万元)。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7,821.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9,286.5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7.51万元,募集资金138,990.0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1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修订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重新修订完善。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5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4日,公司、北海码头及防城港码头(均为协议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12.03万元(其中2024年1-6月利息收入4.4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1万元(2024年1-6月手续费0.04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已投入项目36.51万元,尚未使用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74.91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42.84万元(其中2024年1-6月利息收入0.0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1万元(其中2024年1-6月手续费0.00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已投入项目841.47万元,尚未使用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6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50159004200000738)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101040051817)进行销户。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8.4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0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已投入项目19.40万元,尚未使用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9.00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22386716607)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4,713.0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2,036.12万元。截至2024年5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6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提取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5:《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6:《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
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
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
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
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6.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3: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4: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5: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6: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钦州港集装箱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并有效应对全球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港码头”)拟开展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项目拟将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岸线长度扩建208米,扩建完成后泊位岸线总长度为991米,由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扩建为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预计新增集装箱年通过能力40万标箱,可满足2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同时靠泊的需求,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14,997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宏港码头开展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114,99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0号泊位往南扩建泊位208米,码头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新建1个集装箱堆场,新增2台自动化双小车岸桥,2台自动化双悬臂轨道吊,14台IGV。扩建完成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岸线总长度为991米,由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扩建为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可以满足2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同时靠泊要求,年设计通过能力由161万标箱提升至201万标箱,新增集装箱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标箱。
(四)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114,9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058万元,其他费用13,282万元,预留费用7,1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93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展
本项目建设工期约为30个月,其中码头水工及陆域施工、设备制造及安装调试约20个月,竣工验收及决算约10个月。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开展本项目建设是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及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等多重国家及自治区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目前,钦州港大榄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已于2023年6月按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建成投产,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岸线所在区域规划为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岸线,为更充分发挥已有资源潜力,将9号10号泊位扩建为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钦州港基础设施效能,是深化“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港”建设的关键一环,对于完善区域物流网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航运业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客户偏好使用20万吨级及以上的集装箱运输船,现有设施亟需进一步扩容升级,以充分释放既有码头的潜力,满足更大型船舶的靠泊需求。本项目沿用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号-10号泊位全自动化码头建设方案,功能分区布置和工艺系统方案延续7号-10号泊位的总体思路,建成后将与7号-10号泊位一体化运营,有效提升北部湾港泊位等级,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
1.市场经济风险:市场经济风险主要来自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本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为码头的装卸收入,收费标准结合周边港口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能够反映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
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方面看,价格波动发生的可能性一般。公司将紧密跟踪市场价格,做好提前规避价格波动影响,使市场经济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
2.工程技术风险:工程技术风险主要包括水域疏浚施工影响临近泊位作业风险、水域施工影响临近排污管风险、码头施工防台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方面,公司将加强与码头调度、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生产需要制定合理计划,采取分块、分期疏浚施工,降低对已投产泊位作业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将做好防台、防灾工作,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和应急措施,尽量降低该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环保风险: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造成的陆域形成及港池疏浚悬浮泥沙对海洋生物的影响,通过生态补偿、水质定期监测及施工保护措施,生态环境可随着施工期结束逐渐恢复正常。
4.财务风险:主要包括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贷款利率的变化等。资金供应不足或者来源中断导致项目工期延长甚至被迫中止,利率变化和贷款期的变化导致融资成本升高。
结合上述风险分析,项目的综合风险较小,均在可控制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后对项目及公司经营不造成不利影响。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提升码头作业运转效率和安全作业水平,同时有效降低运营用工成本,充分发挥码头泊位水深结构优势,适应船舶大型化、自动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开拓对外贸易航线,将钦州港打造成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集装箱干线港,提升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14,997万元。本项目预测达产后年均营运收入为11,307万元,预计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34%,投资回收期10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洪峻、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少波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议案》
为提升钦州港集装箱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并有效应对全球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开展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114,997万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为规范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健全人工成本管理动态监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部证券部等两个部门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实、完善各部门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证券部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审计/法务部拆分为审计部、法律合规部2个部门。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1: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何典治、许文、饶雄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1月-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2024年1月-6月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其中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61,531.18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98,178.79万元,2024上半年实际使用67.35万元;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17,821.72万元。
(二)公司编制的《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为提升钦州港集装箱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并有效应对全球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拟开展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本项目的建设有效提升北部湾港泊位等级,适应船舶大型化、自动化的发展趋势。本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开拓对外贸易航线,将钦州港打造成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集装箱干线港,提升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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