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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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4票(关联董事任思龙、樊剑军、陈平、丁发晖、乔嗣健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智能配电及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公司拟与上海逐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逐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逐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共同出资设立良云智慧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600.00万元,持股比例52%,合资公司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强化区域战略布局,公司以自有资金一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良信電器(香港)有限公司,并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3,824,730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受托承销。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东吴证券扣除含税保荐费用、承销费用人民币15,204,999.86元后,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营业厅(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人民币账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中,存入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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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505,294,985.68元(已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204,999.86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499,985.54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4,344,339.4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126,214.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091,441,690.58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25,320,567.5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5,908,308.1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08.14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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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海盐。公司和良信海盐、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账号120409032920500349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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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6,728.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置换出同等金额资金到自有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
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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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35,908,308.14元,其中:37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65,908,308.1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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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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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数据。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144.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3,590.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仅调整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38,467.00万元,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塘桥街道东至河道、南至规划建设用地、西至日久光电、北至滨海大道。
注2: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万元,少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144.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3,590.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万元。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若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和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思龙、陈平先生、樊剑军先生、丁发晖先生、乔嗣健先生、何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传轩先生、纽春萍女士、万如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传轩先生、万如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万如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纽春萍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纽春萍女士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育祥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向沈育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思龙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3-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厂长,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1994年荣获机电部“部级优秀科技青年”称号;2007年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常务理事,2010年担任上海电器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
任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6,064,33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樊剑军、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思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樊剑军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天水213西安公司生产技术主管,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樊剑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698,542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樊剑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平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产品研发主任,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控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裁。
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2,698,61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发晖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2-2000年3月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深圳天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经理、品质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丁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698,55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发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乔嗣健先生: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供应链、研发、人力资源等业务领域管理职务,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乔嗣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53,15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乔嗣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斌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1989年9月一1990年9月在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项目评估工作,1993年3月一1999年4月在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经理,1999年5月一1999年11月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任副处长,1999年12月至2014年5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工作,历任收购兼并一部副总经理、资本运作总部副总经理、证券上市及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君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传轩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市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上海市“浦江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李传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传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纽春萍女士:女,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MEMS实验中心博士后。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器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低压电器专委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高级会员。
纽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纽春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万如平先生: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会计及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江苏金陵审计事务所审计师、江苏环球杰必克信息处理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江苏兴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主任、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大亚科技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惠生集团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现任苏州光华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并兼任上海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万如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如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吴煜先生、金建芳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吴煜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1997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1997―2008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质量及运营部总监等,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33,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建芳女士:女,197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数据管理主任,公司配电产品线质量运营部质量经理。现任公司风控部风控主管。
金建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建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邱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邱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邱艳女士:女,198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中级审计师职称、中级经济师职称、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浦东新区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2006年-2008年在上海怡世翔国际国运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费用会计。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出纳、应收会计、审计专员、审计项目主管,现任审计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邱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7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良信”)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智慧良信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拟为智慧良信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智慧良信系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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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3、法定代表人:乔嗣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10月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设计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智慧良信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7月31日,智慧良信资产总额为38,850.65万元,负债总额为33,410.40万元,净资产为5,440.26万元,营业收入为116,503.77万元,利润总额为4,035.73万元,净利润为2,940.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智慧良信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智慧良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智慧良信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智慧良信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王锐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本人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上述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除提案1.00、2.00、3.00之外的其他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填报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中用表决符号“√”表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任思龙先生、樊剑军先生、陈平先生、丁发晖先生、乔嗣健先生、何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提名任思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樊剑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陈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丁发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提名乔嗣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何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李传轩先生、纽春萍女士、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提名李传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纽春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万如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李传轩先生、万如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万如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纽春萍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纽春萍女士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于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这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和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煜先生、金建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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