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重庆南川警方端“鼠窝” 保企业职工“粮仓”安全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元浩 通讯员 姚毅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强企”举措,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通过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南川警方重拳出击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犯罪嫌疑人3名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高达260余万元。
经了解,南川区某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策略,公司全体职工带资入店、合股经营,系典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靠收取门面租金,没有具体经营业务,公司日常运营由管理人员唐某、罗某、张某三人具体负责。于是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将如意算盘打到了集体资金上。
经侦查查明,2017年至2023年,公司收到门面过渡安置费共91万余元。收款当日,张某便以杂支等名义将款项转至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且未在公司入账,三人各自获利30万余元。2018年,公司拍卖名下门面获得299.78万元,其中12.78万元以杂支名义转账至张某个人银行账户,37.5万元以装修补偿款名义转至罗某亲属个人银行账户,三人各自获利16.76万元。三人还将亲属安排到公司,以吃空饷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共计72.5万元。
除了虚构开支、吃空饷等方式,三人还以购买加油卡、发放安全奖、发放工会福利等方式共同侵占公司财产,涉案资金共计260余万元。2024年5月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南川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依法执行逮捕,现该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南川警方在积极侦查打击犯罪的同时,把为企业职工挽回损失作为重中之重,积极追赃挽损,目前已为该公司挽回损失100余万元。由于该公司领导层全部被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办案单位及时同该公司主管部门会商,要求主管部门同步临时托管公司,并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职工长远利益,做到了打击犯罪和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双重效果。
对此,民警提醒,企业应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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