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1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原定于2024年8月26日延期至2024年8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8月19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原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6、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二、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原因
因工作安排调整,公司原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8月29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延期后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6、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1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原定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延期至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召开。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会议延期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181838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1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亦不存在近期已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因公司所聘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有关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条款,因此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4年5月22日,公司邮件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提示,经其查询,2024年5月21日其持有的公司34,838,337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57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2024年7月3日,公司邮件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提示,经其查询,2024年7月1日其持有的公司34,838,337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57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4、2024年6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5、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不存在需要对外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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