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陈 永 苏晓晖 记者江 岱)近日,一场由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的药品流通检查现场实操培训在泉州市丰泽区某药店举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持续强化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穿透式体检”能力,更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强化措施落实”等审计建议,采取“宣贯培训+监管服务”模式,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清方”行动,从严从实整治药品零售企业处方笺违规乱象,营造更加健康的药品零售业态环境。
开展“清方”行动,是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的一项举措。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以今年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梳理处方药销售管理法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统筹市县两级药品监管力量,召开处方药销售管理整治宣贯会,各县市场监管局靠前监管与宣传,向全市2800家药品零售企业广泛宣贯处方药销售法规,将药品监管新政策法规“送进”药品零售企业。
针对处方药零售环节频发易发的开具违规处方、虚假处方及“先药后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问题,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举办药品流通现场实操实训及检查技能竞赛,在实训现场药店内预设违规行为场景,监管人员实地检查找问题,带教专家分析评估,将处方药销售管理要求寓于现场实训,有效提升了基层药品监管队伍“看家本领”。
监管服务方面,该局制定了《泉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医疗机构周边药店为重点,紧盯临床辅助用药、非医保目录处方药、高值医保品种进销存及处方药销售管理,摸排医疗机构周边药品零售企业共343家,将其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同时,积极引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运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接收与留存电子处方,引入“互联网+”网络问诊平台,通过线上医生问诊开具电子处方,执业药师线下审核后销售处方药,破解药品零售企业处方来源难题,提高购药便利度。目前,泉州市已联网网络医院的药品零售企业约1900家,占总量比例达65%。
“清方”行动实施以来,泉州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246家次,立案查处药品违法违规案件75起,责令整改企业142家,办理处方药销售案件23件。同时,发布5例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对无处方、“先药后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取得“清理一链、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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