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8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运城市盐湖区委原书记孙中全(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中全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在山西运城任职
被查前还曾出席公开活动
公开简历显示,孙中全,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山西省河津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孙中全长期在山西运城任职,曾任闻喜县委常委、闻喜县副县长,永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永济市委副书记,永济市委副书记、市长,永济市委书记等职。
2022年2月,孙中全当选运城市政协副主席,次月卸任永济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同年11月,孙中全履新运城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盐湖区委书记。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月16日通报,孙中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1月12日,孙中全还曾参加公开活动。盐湖区委常委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孙中全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会上,孙中全带头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并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大力弘扬清廉之风,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工作中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0日通报,孙中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孙中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永济市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中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中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李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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