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警
近日,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附有江某(化名)的生活照、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的视频,并称其强奸未成年人!
该视频一经发出正义的网民纷纷@保山网警进行举报,要求严肃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经调查核实,江某和发帖人李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因二人近段时间感情不和,李某提出分手遭到男友江某拒绝,李某为报复男友,将江某的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制作成视频,并配上“江某强奸未成年人”文字,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
经查,发帖人李某歪曲事实、编造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昌宁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置。
素材来源:@保山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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