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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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24-16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2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华志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徐阳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赵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谭文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于志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岳子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连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姚颐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通过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的标准,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8万元每人每年调整至12万元每人每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以上议案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志忠先生:1966年1月生人,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历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建设分公司总经理、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华志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阳雪先生:1985年12月生人,硕士研究生。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职员、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徐阳雪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崔铭伟先生:1982年9月生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海南泰达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逸仙科学工业园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崔铭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忱先生:1985年6月生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历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天津泰达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忱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文通先生:1967年10月生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曾任天津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谭文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志丹先生:1971年5月生人,大学本科。历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于志丹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子奇先生:1957年2月生人,大学专科。现任天津银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建设银行天津第一支行信贷二科副科长、和平支行计划科科长。

  岳子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连起先生,1963年生人,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常务委员,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兼任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张连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颐女士,1972年生人,会计学博士。天津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兼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南方证券天津管理总部项目经理,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颐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24-17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21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刘喆女士、李军先生、陈平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喆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王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刘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对监事会组成人数进行了调整,监事会由五人调整为三人。该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1名职工监事,待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光华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会计师,硕士学历,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室主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计中心主任,直属纪委书记。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光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喆女士:1972年1月生人,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现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曾任华星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兼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汽贸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五矿地产天津公司财务经理;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下属天津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刘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24-18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经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8月2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月20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地址:天津市干部俱乐部内八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通报事项

  通报职工监事选举情况

  3、特别强调事项

  (1)因提案1《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事项,需要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通过的决议事项。

  (2)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候选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2024年监事会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8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津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5号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20);邮编:300381;联系电话:022-66223209;联系传真:022-66223300;电子邮箱:eveblue@163.com,联系人:刘娟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

  附件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7”,投票简称为“津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分为两种方式: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为累积投票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8 月 20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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