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定方、吴方华、彭志远、杜权、陈中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之日起生效,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郭定方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行党委委员、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工监事。曾任浙江省财政厅基建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经济建设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曾挂职任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预算执行局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郭定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吴方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信贷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萧山支公司副总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浙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同业总部副总经理、同业市场部总经理、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吴方华先生持有本公司5.2万股A股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彭志远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资金组织部会计,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财务基建科科长,赣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赣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浙商银行南昌业务部总经理,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彭志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杜权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兼总行机关党委委员、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曾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计划信贷部、综合计划部职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业务发展部信审科负责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审信管部副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业务部业务二部副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信用审批委员会副主任。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副总经理兼风险政策中心(风险监控官联络中心)主管经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兼副行长,深圳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副行长兼授信评审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发展规划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杜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陈中女士,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现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兼总行机关纪委委员、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曾任兰州市雁滩工业城实业总公司职员,中国人民银行会宁县支行、白银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甘肃银监局国有银行监管二处科员,甘肃银监局国有银行监管二处副主任科员,甘肃银监局现场检查二处副主任科员,甘肃银监局现场检查二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浙商银行审计部现场审计二中心二级高级经理,审计部现场审计二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兼现场审计二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兼监管事务中心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兼监管事务中心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兼审计南京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陈中女士持有本公司1.69万股A股股票、11万股H股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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