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4日,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远地产”)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悦”)持有的成都大悦城购物中心部分资产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大悦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材料已于2024年5月24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
近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中信证券-大悦城购物中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2024〕497号),深交所对华夏大悦城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及中信证券-大悦城购物中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近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2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华夏大悦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24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10亿份。
三、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本项目的发行将有助于提升“大悦城”的品牌影响力,强化公司“城市运营与美好生活服务商”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商业地产领域的优势,助力公司相关业务更好地满足居民不断提升的消费需求。
公司将积极推动华夏大悦城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行相关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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