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思特威 证券代码:688213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思特威
股票代码:68821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FLAT/RM 01, 19/F Beautiful Group Tower, 74-77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K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Forebright Smart Eyes Technology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372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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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的基本情况
(一)Brizan Holdings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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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zan Holdings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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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Forebright Smart Eyes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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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bright Smart Eyes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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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青城思智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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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Brizan Holdings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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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Forebright Smart Eyes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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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青城思智威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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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前转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Brizan Holdings
Brizan Holdings以集中竞价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超过1%。
Brizan Holdings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具体如下:
■
(2)Forebright Smart Eyes
Forebright Smart Eyes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Forebright Smart Eyes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本次转让后,Forebright Smart Eyes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08%减少至4.9998%,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具体如下:
■
(3)共青城思智威
公司首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共青城思智威持有公司股份19,374,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2022年5月20日公司上市并发行新股后,共青城思智威持有公司的股份数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84%。在本次询价转让中,共青城思智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具体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授权代表:邝宇开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Forebright Smart Eyes Technology Limited
授权代表:叶冠寰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泽旭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授权代表:邝宇开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Forebright Smart Eyes Technology Limited
授权代表:叶冠寰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泽旭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4-022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Brizan Holdings”)、Forebright Smart Eyes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Forebright Smart Eyes”)、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思智威”)(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4.1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000,2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Brizan Holdings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此外,Brizan Holdings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综上, Brizan Holdings持股比例由6.97%减少至5.85%,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
● Forebright Smart Eyes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Forebright Smart Eyes持股比例由6.08%减少至4.9998%。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 本次询价转让后,共青城思智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共青城思智威持股比例由4.84%减少至4.29%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5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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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Brizan Holdings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Forebright Smart Eyes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共青城思智威非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非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Brizan Holdings
本次转让后,Brizan Holdings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97%减少至5.85%,权益变动比例变动超过 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Brizan Holdings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综上所述,Brizan Holdings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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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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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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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Forebright Smart Eyes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本次转让后,Forebright Smart Eyes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08%减少至4.9998%。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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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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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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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青城思智威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共青城思智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本次转让后,共青城思智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84%减少至4.29%。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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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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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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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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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77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9名、证券公司12名、保险公司4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6名、私募基金管理人36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7月26日上午7:15至9:15,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5家,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4.1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00.020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 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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