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浦东新区北蔡镇锦尊路399号大华锦绣皇冠假日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陈怡女士、马成先生、宋航先生因日程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总经理赵炜诚先生、副总经理赵莉菁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李蕾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为318,002,033股)、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股数为40,990,280股);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需特别决议形式通过之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曦、夏朔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建筑业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53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23,121.17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2.50%,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93%。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94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07,011.06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4.55%,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39%。
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服务业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248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906.21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06%,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95%。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414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8,348.14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7.38%,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62%。
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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